丙通全国分支机构: 广州总部 |
欢迎光临丙通MRO官网,我们竭诚为您服务!BTONE专注行业,提供更专业便捷的MRO供应!

我的购物篮0

登录 | 注册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社会百象 > 12岁小女孩被捆示众案终审

12岁小女孩被捆示众案终审

2013-03-28

浏览次数:52

   女孩超市偷窃被捆绑示众引热议,那超市员工太没人性了,有毛病,女孩纵然有错但可教育啊。女孩超市偷窃被捆绑示众网友愤怒,谁给权利?采用如此极端方式心眼真比针眼还小。女孩超市偷窃被捆绑示众,这对她以后的人生会产生多么负面的影响啊!

   广西北海市一名12岁小女孩,因偷窃被超市员工捆绑挂牌示众。由于此前双方调解不成功,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超市老板及两名员工赔偿被侵权女孩医疗费用3649.18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4日,受害人小兰(化名)在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一家超市内,偷偷挑选了两个发夹和三颗糖放进口袋走出超市。随后,未付款的小兰被超市员工抓住并被剥下外衣,挂上“小偷”的牌子捆绑在电线杆上示众。

   小兰家人认为超市的行为侵犯了小兰的权利,将超市告上法庭。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3月19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在19日的调解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在道歉方式和道歉信内容上存在争议。原告要求被告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但被告不同意在超市门口张贴道歉声明。此外,原告亦不同意被告当庭书写的道歉信内容,故调解失败。

本文地址:http://www.btone-mro.com/BtoneInform/newsContent.aspx?id=1092


Copyright 2008-2011 广州丙通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粤ICP备19120971号-1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63号科研办公楼201-208房 电话:020-31701070 传真:020-31702851

知名品牌  |  XML地图      需要MRO工业品的朋友欢迎来丙通MRO采购!